出口貨物報關流程分析

        發(fā)布日期: 2024-02-27

        出口貨物報關流程分析

        出口 :

        一、出口報關企業(yè)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 出口方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jiān)管區(qū)后,裝貨的 24 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 必備單證:清單、發(fā)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托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 按海關稅則所規(guī)定的各項證件。 ( 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

        4. 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 出口方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fā)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廠檢單 、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 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出口方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fā)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如熏蒸產品是木制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 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出口方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qū)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 24 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后,貨主應在海關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jiān)管區(qū)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國際快遞港區(qū)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快遞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后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后,及時到海關打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方需及時繳納報關報檢費。

        出口報關-

        一、報關的一般程序

        報關一般應經過以下四個環(huán)節(jié),即申報、查驗、征稅與放行。

        二、出口貨物的申報時間與期限

        根據《海關法》的規(guī)定,出口貨物的發(fā)貨人除海關特準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至于裝貨24小時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還是1個月,可由報關人視口岸的倉儲能力自定,海關一般不予過問。

        規(guī)定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主要是為了留給海關一定的時間,辦理正常的查驗和征稅等手續(xù),以維護口岸的正常貨運秩序。除了需緊急發(fā)運的鮮活、維修和趕船期貨物等特殊情況之外,在裝貨的24小時以內申報的貨物一般暫緩受理。

        三、報關地點

        根據現行《海關法》的規(guī)定,進出口貨物的報關地點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1.進出境地原則;

        2.轉關運輸原則;

        3.指定地原則。

        四、報關應交驗的主要單證

        1.由報關員自行填寫或由自動化報關預錄入人員打印的報關單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數根據各部門需要而定,出口退稅時加填一份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

        2.出口貨物屬于國家限制出口或配額出口的應提供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出境貨物通關單、合同等;

        4.出境貨物通關單(不需出口檢驗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匯核銷單及其他海關認為必要的單證。

        五、關稅的繳納

        《海關法》規(guī)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fā)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同時也規(guī)定了有權經營進出口業(yè)務的企業(yè)和海關準予注冊的報關企業(yè)也是法定納稅人。

        上述納稅義務人應當在海關簽發(fā)稅款繳納證的次日起(節(jié)假日除外)7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不繳納的,由海關自第8天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繳稅款總額的1的滯納金。對超過3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的,海關可責令擔保人繳納稅款或者將貨物變價抵繳,必要時,可以通知銀行在擔保人或者納稅義務人的存款內扣款。

        納稅義務人同海關發(fā)生納稅爭議時,應當先繳納稅款,然后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納證之日起30天內向海關書面復議。

        出口報關的操作演示:

        SIMTRADE系統的報關程序可分為兩個階段:前期階段和進出境階段,下面對這兩個階段的報關操作程序分別進行演示。

        前期階段

        【操作步驟1】:申領核銷單(注:有關外匯核銷的詳細內容可參閱第13章的相關內容)。在出口商業(yè)務中心點外管局,再點申領核銷單,即可從外管局取得出口收匯核銷單

        【操作步驟2】:再到出口商業(yè)務畫面點查看單據列表,選擇出口收匯核銷單,并點該出口收匯核銷單對應的編號(本例為STECA000009)準備進行填寫;

        【操作步驟3】:填寫出口收匯核銷單,如下圖所示。

        填寫完后,點保存、退出。

        【操作步驟4】:備案?;氐綐I(yè)務中心點海關,再點備案,憑填好的出口收匯核銷單辦理口岸備案

        【操作步驟5】:快遞貨。在海關界面點備案右邊的快遞貨,將貨物國際快遞海關指定地點;至此,前期報關工作完成

        進出境階段

        【操作步驟1】:準備報關?;氐綐I(yè)務中心,點出口商,點添加單據,選擇出口貨物報關單,點確定

        【操作步驟2】:填完后,點保存、退出。

        【操作步驟3】:再次回到業(yè)務中心,點海關,點報關;選擇報關所需的單據:商業(yè)發(fā)票、裝箱單、出境貨物通關單(不需出口檢驗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報關單,點報關,即可完成報關。